(一)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计算机是指存储、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包括涉密台式机和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网络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的系统或者网络。
2.采购用于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应当优先选用国产设备;确需选用进口设备的,应当进行详细调查和论证;不得选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用的设备或部件。
3.涉密计算机必须统一登记、编号、管理,并做到责任到人。对涉密计算机标明相应标识,安装管理软件和杀毒软件。不准擅自卸载、修改涉密计算机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4.放置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设备的场所应按相关要求加强安全措施,防止涉密计算机丢失。同时加强人员管理,禁止无关人员接触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网络设备。
5.涉密计算机严禁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以及其他无线互联的外围设备。涉密笔记本电脑应物理拆除摄像头、无线网卡等设备。
6.涉密信息必须在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中处理。涉密计算机与涉密网络必须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坚决做到涉密计算机不上互联网,不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对接。
7.严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外出,特殊情况需要携带的,需经保密局批准,严防丢失和被盗。
8.涉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维修,必须在市委办公室内部现场进行,应由专人进行全过程监督,严禁维修人员读取和复制涉密信息,确需送修的需领导批准。
9.涉密计算机不再用于处理涉密信息或不再使用时,必须经保密局对硬盘进行专业清除或物理销毁。
(二)内网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1.内网是指威海市党政电子专网;内网计算机是指连接全市党政电子专网的计算机。
2.严格办公室内网的使用管理,严禁无关人员接触、使用内网网络设备和终端设备。市委办公室办公自动化系统只能传输内部信息和工作秘密,严禁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资料。
3.内网计算机按秘密级进行管理,接入内网前必须由保密局安装保密防护系统。
4.内网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如需维修时,应报请办公室领导批准,由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负责维修事宜。禁止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维修、送修。
5.内网计算机改作其他用途时,必须经保密局对内网计算机硬盘进行专业清除或物理销毁。
(三)互联网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1.互联网计算机是指连接互联网的办公用计算机。
2.互联网计算机严禁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信息。
3.不得在涉密场所中的互联网计算机上安装、使用麦克风、摄像头等音视频输入设备以及无线收发装置。
4.不得在互联网网站、论坛、博客、社交媒体等发布国家秘密。
5.不得使用互联网电子邮箱、即时通信工具等办理涉密业务,或者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
6.不得使用网盘、云盘等互联网存储服务存储国家秘密。
7.办公室内部架设的无线局域网收发装置应当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涉密机房等保持20米以上直线距离。不符合距离要求的,机关、单位应当对上述部位、场所、机房等采取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