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外私人通信个人自行处理,属所在单位工作需要通信联系时,应向单位领导报告;
(2)同国外科技人员合作的学术论文,可以联名发表。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经所在单位批准,科技人员可向国外学术刊物投稿;
(3)对外国所授予的学术称号和赠予的奖金可以授受,但鉴于国际上学术称号、奖金名目多,政治背景复杂,需要事先请示、在国外,请示使馆决定,在国内请示主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决定,奖金按规定处理。